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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李物品经典海运相关

常见问题海运服务行李物品经典海运相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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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李物品分运单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管理办法》(海关总署第9号)规定旅客以分离运输方式运输行李物品,须在本人入境时填写行李分运单,向海关书面申报,并选择 “申报通道出关”。从海外分离输运行李回国,不管什么行李物品,即使是旧的自用物品,都必须申报并获取来自海关盖章的《中国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》。


在您抵达大陆地区入境口岸时,请您选择申报通道出关,在申报通道内向海关官员申请领取

 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- 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》, 在按照我司提供的填写样板填写

 

后给到海关盖章。请您妥善保管好申报单原件并寄至我司清关中心。

 

请注意:如未提供申报单,在清关过程中您将无法享受减税免税的优惠政策,或者有较大几

 

率被要求提供原件护照。